2002年,我校与韩国圆光大学建立校际友好交流关系。根据两校交流协议,双方每年互派交换留学生2人,现就选拔2016年春季学期交换生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交换留学生项目,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双方对等交换,学分互认。交换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相互提供对等待遇。根据专业特点,本项目将主要从我校翻译学院韩语专业本科生中选拔参加。
二、项目实施方案
1、派出时间:2016年2月底-2017年1月底。
2、交换学生名额:2名。
3、专业要求:交换生在圆光大学期间选修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圆光大学提供正式成绩单,返校后凭成绩单由教务处进行学分确认。
4、组织实施:学生报名须经所在学院同意,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专业成绩、德育情况及外语成绩,由所在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择优确定最终人选。
三、交换生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具备在国外学习、生活的能力。
4、已交清应缴的我校各项费用,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费、住宿费等费用。
5、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
四、项目费用情况
1.交换生在圆光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和住宿费,餐费自理。
2.本着学校和学生本人共同承担的原则,交换生办理出国手续前,须向我校交纳交流基金1000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圆光大学派往我校交换学生的费用。
3.办理出国手续的费用、国际旅费、国外教材费、国外保险费等由本人自理。
五、申请步骤
1. 申请人须在11月6日前到所在学院进行报名。
2. 所在学院收到申请人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于11月10日前确定推荐人选,并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3. 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学院所报人选名单,确认合格后,于11月13日前联系被推荐人,协助办理报名手续。
六、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马腾
2. 联系方式:0633-3981778、0537-4458235。
3. 未尽事宜,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