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要求,现启动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工作。
省教育厅受理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请各单位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积极申请,并于7月10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纸质《荣誉证书申请表》(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我处,同时将《荣誉证书申请表》扫描件以及电子版《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发送至niuxiangzhen@126.com.详情请见附件。
联系人:牛香臻,电话:0537-4455741,曲阜校区国际交流合作处201室
附件:1、 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pdf
2、 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