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遴选2021/2022学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0]144号)和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我校关于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规模
1人。
二、 选派类别及学习期限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
三、 选派高校及专业
澳门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四、 资助内容
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由澳门高等教育基金提供。
五、 申请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六、 申请办法
申请人需按照《关于遴选2021/2022学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0]144号)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提交纸质版。
七、 评审录取
由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澳门高等教育局确定候选名单,澳门高等教育基金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计划于2021年4-5月通知我校。
八、 派出
澳门高校将于2021年5月通知学生录取事宜,报道时间一般为2021年8月,学生需自行办理赴澳手续。
联系人:马腾
联系电话:0633-3981778
邮箱:mateng0204@126.com
材料提交地点:国际处202(曲阜校区)
会馆2315(日照校区)
台港澳合作处
2020年11月10日
关于遴选2021-2022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pdf
附件1+20212022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硕士学位课程.xlsx
附件2+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3+推荐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