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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 2021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及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受理时间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 3 月 10 日 -31 日;第二批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 5 月 10 日 -31 日 。 详 情 请 登 录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网 站 查 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山东省教育厅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4 月 1 日(第一批)和 6 月 1日(第二批)。省厅集中审核后,将于 4 月 12 日(第一批)和 6 月 12 日(第二批)前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电子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选推荐工作。请确保推荐人选完全符合申报条件,并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二)请于 3月 25 日(第一批)和 5 月 25 日(第二批)前将本单位申请人选纸质材料(包括由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推荐意见表以及所有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送至我处,同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及单位推荐意见表 word 版发至我处联系人邮箱。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晓丽

 

电话:0537-4456127

电子邮箱:chenxiaoli@qf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 年 3 月 9 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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