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4人,留学期限3-10个月。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人,留学期限3-10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人,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及材料要求
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98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在2025年1月5日—1月1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字数不超过600字。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包括加盖公章的《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情况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申请人网上报名导出的全部材料;人员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需同时发至邮箱。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拟定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
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七、其他事项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及办公地点:
王老师,0537-4458235,曲阜校区国际交流合作处202室;
马老师,0633-3981778,日照校区会馆2315室。
邮箱:1254212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