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审批
1、申请人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下载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到申报表中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2、申请人将申报材料送至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曲阜师范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表》原件1份;
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3份,《备案表》样本可在国际交流合作处主页下载;
3)组团单位出具的组团通知书原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护照押金人民币500元;
3、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合格后报分管学校领导审批;
6、经审批同意后,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具《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呈报表》。
二、申办护照
1、凭《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3份(国际交流合作处主页下载)到学校组织部办理政审;
2、申请人到山东省外办出国管理处自行办理公务普通护照;
3、申请人将组团单位要求的签证材料寄达组团单位,由组团单位统一申办签证。
三、按期出访
公务普通护照、外汇、机票等重要物品及贵重财物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遵守外事和保密纪律,尊重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遵守海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
四、回国总结及护照上交
申请人出访结束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访总结(突出学术内容,1500字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并退回护照押金,公务普通护照由申请人本人上交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